宁波轨道交通获评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

时间:2016-11-28 浏览量:1340 稿源:综合部

  近日,宁波轨道交通被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评为2011-2015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单位并受到表彰。


  2011年以来,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管理法制化水平,宁波轨道交通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宁波市人民政府转发<宁波市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甬党[2011]9号)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建立健全普法办事机构,将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是设立了专职法律事务机构,加强指挥部法律事务管理和依法决策能力;二是指挥部明确法治建设领导机构,形成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法律事务机构具体实施、各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三是扎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弘扬法治精神,增强法治理念。

  下一步,宁波轨道交通将总结前五年法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分析当前法治建设形势,研究部署下一时期全面深化法治企业建设和“七五”普法工作任务。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