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9-25 浏览量:1021 稿源:
2012年9月21日,市政府在中山饭店组织召开《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宣贯会议。市长助理、总指挥林静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城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谦主持。各区政府分管领导,市发改委等市级相关部门以及东部新城指挥部、轨道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尹文德、市城管局副局长王军海作了发言。
林静国在总结讲话中指出,《宁波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市轨道交通建设正式进入了法制化管理阶段,对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建设管理、规范轨道交通保护区管理、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针对下步宣传贯彻《办法》的工作,他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宣传贯彻《办法》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采取多种形式向市民、向社会广泛宣传;二是要准确领会,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要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准确领会,严格按照规定,落实职责,确保执行到位;三是要形成合力,加快建设。各级各部门要以宣传贯彻《办法》为契机,按照2015年第一轮建设规划项目开通运营的目标,全力以赴,全面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为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李谦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学习,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实质,努力把学习宣贯《办法》的自觉性转化为完善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的过程;二是要精心组织,广泛宣传,在实效上下功夫,在轨道交通建设领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三是要全面贯彻,有效实施,确保宣贯工作落地到位,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职责,立足本职,开展动员,进一步强化轨道交通建设管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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