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1-04 浏览量:2615
宁波轨道交通位于五乡镇项隘村物业,建筑面积共3681.72平方米,土地面积共6808.72平方米,现公开出租(谈判出租),即日起正式接受报名(报名单位须填写报价单,见附件一)。
承租资格要求:
1、报名单位要求须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企业法人(不含自然人),且注册资本不小于50万元人民币。
2、因该物业无土地证与房产证,要求报名单位租赁该物业后,自行办理营业所需的工商、税务、通讯、消防、环保等国家规定的申报手续或经营执照,如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由承租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承租企业租赁该物业后,须承担承担一切安全管理责任和物业维修责任,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整改,如承租方限期未改的,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承担。
4、经营业态不涉及易燃易爆、油烟、刺激性气味等涉危化污经营项目。
5、轨道交通对上述物业的出租设有基准价,如意向承租方谈判报价未达到基准价,轨道交通有权终止谈判出租流程。
6、该物业原则上一年一租,承租方不得擅自转租或转借承租物业,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7、本次谈判出租报名期限期限最少7个工作日,如7个工作日后无意向承租单位报价,则延长公开出租期限,或按轨道交通要求,另行安排。
8、有意向的客户请于2016年11月4日起按附件一格式要求填写报价单,并参与谈判(具体谈判日期等通知),欢迎实地查看,租赁合同以最终合同谈判内容为准。
联系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 裘忠磊 程雪平
联系电话: 0574-83883288 13566540112 13857882363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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