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5-10 浏览量:228
项目名称 | 宁波轨道交通2、3、4号线商铺分别出租项目 | |||
出 租 方 |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 |||
招商日期 | 起始日期: | 2021年5月8日 | 截止日期: | 长期有效 |
接受报名时间:工作日内每天9:00--17:30接受咨询、报名,上述时间段内可到物产置业公司联系人处领取报名 表、招商文件和合同范本(租赁合同以最终合同谈判内容为准) | ||||
其他说明:本项目出租公告长期有效,直至标的物全部出租或物产置业公司另有要求止 。 | ||||
交易方式 | 招商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直接谈判确定出租价格;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承租方时,则价高者得。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坐落位置 | 宁波轨道交通2、3、4号线车站内 | ||
有无房产证 | 无 | 建筑面积 | (详见招商文件) | |
建筑年代 |
| 出租用途 | 商业、零售、服务等 | |
招租业态 | 商业、零售、服务等 | |||
附属设施 | 详见招商文件 | |||
其他说明 | (1) 楼层:地下一层车站出入口 (2) 装修程度:毛坯 (3)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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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期(年) | 1 2模式 3 2模式 以最终合同谈判内容为准 | ||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 先付后用,按年付。 | |||
对承租方的要求 |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2) 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 序良俗的行为。
(4)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履约保证金 | 半年成交租金 | |||
其他要求 | (1) 租金递增: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 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2) 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详见招 商文件)。
(3) 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 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 。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4) 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
| 报名提供的资料: | |
| 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则提交: | |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 (2) 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招商文件)。 (5)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 (6)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 |
| 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则提交: | |
|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 (2) 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详见招商文件)。 (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如有)。 (5)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 |
出租方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先生、陈女士 |
| 联系电话 | 0574--83883850、83883252 |
| 联系及报名地址 | 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弄1号317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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