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2、3、4号线商铺分别出租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1-05-10 浏览量:228



项目名称

宁波轨道交通2、3、4号线商铺分别出租项目

出 租 方

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产置业有限公司

 

 

 

招商日期

起始日期:

202158

截止日期:

长期有效

接受报名时间:工作日内每天9:00--17:30接受咨询、报名,上述时间段内可到物产置业公司联系人处领取报名   表、招商文件和合同范本租赁合同以最终合同谈判内容为准

其他说明:本项目出租公告长期有效,直至标的物全部出租或物产置业公司另有要求止 。

 

交易方式

招商期间,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时,直接谈判确定出租价格;征集到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   向承租方时,则价高者得。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坐落位置

宁波轨道交通2、3、4号线车站内

有无房产证

建筑面积

(详见招商文件)

建筑年代

 

出租用途

商业、零售、服务等

招租业态

商业、零售、服务等

附属设施

详见招商文件

 

其他说明

(1) 楼层:地下一层车站出入口

(2) 装修程度:毛坯

(3) 目前租赁状态:空置 

 

 

租期(年)

1 2模式

3 2模式

以最终合同谈判内容为准

租金支付期限方式

先付后用,按年付。

 

 

 

 

对承租方的要求

(1) 意向承租方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

 

(2) 意向承租方须信用良好,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3) 意向承租方承租本标的后不得转租,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 序良俗的行为。

 

(4) 意向承租方报名时须提交《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5) 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履约保证金

半年成交租金

 

 

 

 

 

其他要求

(1) 租金递增:第一个合同年不变,租金自第二个合同年开始递增,每一合同年在 上一合同年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 3%。

 

(2) 承租方承租后签订合同时,需同时签订项目安全协议、项目廉政公约详见招 商文件

 

(3) 承租方在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前,须按照出租方规定办理完成商铺装修审批手 续,在获得出租方批准后方可开始对商铺进行装修施工 。否则,出租方将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文件《合同主要条款》

 

(4) 本次出租标的为分别出租。

 

报名提供的资料:

 

如意向承租方为法人则提交:

 

 

 

 

办理意向报名手续需提供的资料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

(2) 营业执照或相关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招商文件

(5)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审查 。

(6)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如意向承租方为自然人则提交:

 

(1) 报名表详见招商文件

(2) 意向承租方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

(3)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详见招商文件)。                                                       

(4)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提供原件审查如有

(5) 承诺函详见招商文件

 

出租方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

王先生、陈女士

 

联系电话

0574--8388385083883252

 

联系及报名地址

宁波市鄞州区郡柳路280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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