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5-11 浏览量:10071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临时配电工程箱式变压器采购已由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点站为慈城站,终点站为东钱湖站。线路全长约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9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临时配电工程箱式变压器采购及维修旧的箱式变压器。
2.4 计划供货时间:接到任务单后,每个新制造的箱式变压器15日历天,需维修的箱式变压器7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工期,生产厂家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等规定。
2.6 标段划分:2个。
ⅰ标段:慈城停车场、铁路代建段终点~环城南路站区间;
ⅱ标段:环城南路站~东钱湖站、东钱湖车辆段。
3.1 本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且注册资金为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箱式变压器设备生产厂家(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 年5月11日至2016年5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及领取图纸。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5 月27 日 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 年 5 月31 日9时30分,地点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网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邮 编:315101
联系人:陈鹏威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邮 编:315101
联系人:何丁华、许丹
电 话:0574-87939870
传 真:0574-87939869
邮 箱:313514779@qq.com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 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2016年5 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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