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10-13 浏览量:3174
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及5号线一期临时配电工程土建施工已由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1.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自清水浦站起至北仑长山村站,线路走向大致为宁镇东路~车站路~城河西路~南大街~下穿甬江~渡口路~泰山路。连接了镇海区和北仑区。线路总长约10.062km,其中高架线4.2km,地下线5.112km,过渡段0.75km。二期线路经过临江站,转入地下敷设,再从小港站后,转出地面。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是宁波市第一条区域性城际铁路。线路自轨道交通3号线陈婆渡站向南引出,下穿绕城高速后,线路逐步由地下转为高架敷设,并转入姜山镇环镇北路设姜山站。出站后线路向西转入雁湖路高架敷设,依次设鄞州工业园东站、甬江村站和鄞州工业园西站。而后线路折向南于东环路西侧跨越鄞奉江,并继续沿东环路西侧往南设方桥站和竹产业园站。线路跨越葭浦江后转入路中高架敷设蒋家站、大成站和终点站金海路站,金海路站预留进一步延伸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为骨干线网的周向填充线,该线西起鄞州区布政,依次经过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镇海新城南区止于兴庄路站。一期工程线路全长27.6km,均为地下线;共设22座车站,其中有6座换乘站。平均站间距1.255km,最大站间距2053m,为雅源路站至百梁北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678m,为石碶站至雅源路站区间。
1.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及5号线一期临时配电工程土建施工,包含基础、电缆井及电缆排管等(包括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1.4计划工期:接到招标人施工任务单后,每个临时配电工程计划工期5日历天。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调整施工工期,施工单位须按招标人要求同步调整。
1.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和国网宁波公司送电要求。
1.6标段划分:3个。
ⅰ标段:奉化停车场、奉化停车场出入场线、布政站至富强路站~海晏南路站区间;
ⅱ标段:海晏南路站至腊梅路站~三官堂站;
ⅲ标段:三官堂站~兴庄路站至红联站。
具体标段划分详见附表。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3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允许中1个标。如果选择2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项目班子可以是同一套班子。
2.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0 月13日至2016年10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及以上资料的复印件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购买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3.4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4.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壹万元整
4.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银行账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4.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16 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1 月2 日 13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1楼10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国资委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网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地铁产业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
邮 编:315101
联系人:陈鹏威
电话:83883210
招标代理人: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光华路315号2楼
联系人:何丁华、周彦江
电 话:0574-87939870
传 真:0574-87939869
邮 箱:313514779@qq.com
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宁波分行
账 号:3303 0101 2010 0019 659
户 名: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江东分公司
2016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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