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3-03 浏览量:3751
公告时间:2017年3月3日
招标编号:zb-00-qt-17005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供货资格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供货资格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招标范围:确定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每批次采购金额为人民币20万元(含)以下的货物类(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电脑耗材、数码产品、生鲜粮油)进行电子商城定点供货的资格。
2.3计划服务时间: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2.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强制性标准、合法销售的原厂正品行货并提供产品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文件,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若是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须符合以下(1)项要求;若非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须符合以下(1)和(2)项要求:
(1)具有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有效的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明或备案证明;
(2)电子商务平台主办单位出具的授权文件。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投标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处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94160154740001955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1楼10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项明伟
电 话: 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人: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杨泽民、张琳玲
电 话: 0574-88353561
邮 箱: 1255337869@qq.com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账 号: 9416015474000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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