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11 浏览量:3806
致:各投标人
招标人现将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及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商城供货资格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需要修改、补遗的内容,统一答复你们,请认真研究。本次修改、补遗、答疑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修改、补遗、答疑为准。
一、招标文件修改(共2项)
1.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17年3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均修改为:
“2017年4月24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7年3月3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均修改为:
“2017年4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补遗(共0项)
无。
三、招标文件答疑(共0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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