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4-24 浏览量:3440
公告时间:2017年4月24日
招标编号:zb-4-jl-17014
交易登记号:17gc050029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预留孔洞封堵监理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安装及预留孔洞封堵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由江北区慈城至东钱湖旅游度假区,是轨道交通骨干线网西北~东南向的内部填充线,横贯宁波市中心城区,连接中心城和慈城、东钱湖两个规划新城。线路基本走向为:s319(江北大道)~慈城连接线~北环西路~康庄南路~双东路~翠柏路~苍松路~长春路~灵桥路~兴宁路~沧海路~首南路~钱湖大道。
线路全长约35.96km,其中地下线24.56km,高架线11.1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含6个换乘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宁波火车站、儿童乐园站分别与轨道交通2、3号线换乘,人防设计在2、3号线中均已考虑,此两站不在此次招标范围内,大卿桥站4号线部分已招标四樘门,剩余部分在此次招标范围内),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8km;设慈城停车场和东钱湖车辆段。
2.3招标范围:
(1)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人防防护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
(2)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人防工程穿墙预留孔洞封堵;
(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轨行区隔断门(防淹门)门槛、排水沟闸板、定位支座钢筋砼施工、预留孔洞封堵等内容。
以上范围的施工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计划施工工期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工期:42个月(2017年6月至2020年12月)。
(2)监理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为2年,从4号线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
2.5质量要求:所监管的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浙江省人防的规定,等级达到设计要求,满足合同要求,且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建设监理资质证书,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
②具有人防主管部门核发的人防工程监理行政许可资质,资质等级为丙级及以上。
(2)企业登记所在地在浙江省外的单位须经浙江省人防主管部门进行资质认证登记并在浙江省人防办门户网站公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4月24日到2017年5月16日16时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7年4月2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中的任一种形式。
5.2.1若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投标人应在2017年5月16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开立的基本账户的银行汇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3670737932
温馨提示:以上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采用银行汇票、银行电汇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5.2.2若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其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5.2.3若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保险保单(或保险凭证)应由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出具;采用投标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保险保单(或保险凭证)的复印件,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5月19日 9 时 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同时在宁波日报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王力、李文革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蒋鹏程、张婷婷
电 话: 0574-87302750
邮 箱: 120061484@qq.com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宁波市分行营业部
账 号: 33101983679050029652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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