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谢家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7-09-12 浏览量:4116

公告时间:2017911
招标编号:zb-4-sg-17059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3212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谢家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

1.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谢家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约7010万元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工程规模:

轨道交通4号线110kv谢家主变电所所址具体位置位于宁波市江北洪塘中路以西、规划云飞路以北地块行政上隶属于江北区洪塘街道进所道路考虑从规划的洪塘中路引接,长度约10米,宽5米。

110kv谢家主变电所建设规模远景为63mva,本期工程规模2×20mva;主变为三相双圈有载调压,电压等级为110kv/35kv

110kv进线远景及本期均为两回,采用线变组接线。谢家主所计划2019年6月供电。因宁波供电公司220kv洪塘变迁建预计2020年内无法完成,为满足轨道交通4号线用电需要,根据周边电网建设情况,临时方案考虑谢家主所双“t”接入洪塘~古城联络线(现状为洪塘~彭山),电缆截面选择630mm2。待洪塘变迁建完成后,谢家主所割接至新220kv洪塘变。

谢家主所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二级母线接线,一级母线采用两段单母接线,二级母线采用二组单母分段接线。35kv出线本期6(一级母线2回,二级母线4回远期14回(一级母线8回(其中2回为轨道交通7号线供电,2回为轨道交通8号线二期供电,二级母线6回)35kv出线均为电缆出线。

35kv无功补偿采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容量配置2×2.4mvar;远景容量配置2×6mvar。

35kv中性点接地采用电阻接地方式,每台变压器各配置一台接地电阻柜,单台接地电阻采用20.02欧姆,接地变容量为3000kva。

2.4招标范围:

1)谢家主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谢家主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外的进所道路、给排水接入等;

2)谢家主变电所110kv线路工程

3)谢家主变电所35kv电缆出线通道的土建工程

4)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红线围蔽、临时道路、施工用房、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以及其它临时工程施工

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和施工服务期限

1计划工期:22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施工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4号线工程谢家主变电所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文要求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住房和城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遵守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年9月18日17时00分,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复印件word电子版发到1349285824@qq.com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进入投标文件上传模块,在项目负责人信息处自行添加项目负责人,若投标人逾期未添加的或未及时更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等相关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9-112017-10-10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银行电汇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7570733067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10-10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退还时间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第3.4.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013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人: 力、朱培春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  张婷婷段丽伟                         

   话:  0574-87179297                          

    真:  0574-87302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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