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甬兴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时间:2017-12-08 浏览量:4836

公告时间:2017128
招标编号:zb-4-sg-17077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3570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甬兴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甬兴主变电所建安工程总承包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估价:约10432万元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工程规模:

轨道交通4号线110kv甬兴主变电所所址具体位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鄞州大道(福庆路)与宁横公路西北侧地块,所区位置现主要为农田及经济作物,行政上隶属于鄞州区下应桥街道。地面标高1.73米~2.06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进所道路考虑从鄞州大道(福庆路)引接,长度约150米,宽5米。周围无污染源、军事设施、电台、矿产资源及文物古迹。大件运输时沿线道路桥梁完好,无须改造加固,工程建设时三通一平较为便捷。

110kv甬兴主所计划2019年12月供电。

110kv甬兴主变电所建设规模远景为2×63mva,本期工程规模2×40mva;主变为三相双圈有载调压,电压等级为110kv/35kv.

甬兴主变电所110kv进线远景及本期均为两回,采用线变组接线。一回110千伏线路接入宁波供电公司220千伏下应变,另一回110千伏线路接入宁波供电公司220千伏新潘桥变(新迁建站)。若新潘桥变2020年内无法投运,则考虑单回110千伏线路接入下应变运行(此时甬兴主所已供电,夏禹主所也已给4号线供电;能够保证4号线整条线的供电可靠性),待新潘桥变投运后再接入。

甬兴主所35kv电气主接线采用二级母线接线,一级母线采用两段单母接线,二级母线采用二组单母分段接线。35kv出线本期12回(一级母线4回,二级母线8回),远期20回【一级母线8回(其中4回(每段母线2回)为轨道交通k2线供电),二级母线12回】;35kv出线均为电缆出线。

35kv无功补偿采用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本期容量配置为2×4.0mvar;远景容量配置为4×8.0mvar。

35kv中性点接地采用电阻接地方式,每台变压器各配置一台接地电阻柜,单台接地电阻采用20.02欧姆,即发生单相接地故障时流过电阻的额定电流ir=1000a,电阻器额定通流时间按10s考虑。接地变容量为3000kva。

2.4招标范围:

1)甬兴主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土建、安装工程,甬兴主变电所规划红线范围外的进所道路、给排水接入等;

2)甬兴主变电所二回110kv线路工程;

3)甬兴主变电所35kv电缆出线通道的土建工程;

4)施工期间临时工程:红线围蔽、临时道路、施工用房、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以及其它临时工程施工。

以上范围含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具体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和施工服务期限

1)计划工期:22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施工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4号线工程甬兴主变电所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达标投产考核办法》(国家电网基建【2011】146号)要求及省市相关规范要求。

2.7标段划分:1个。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只能参加一个联合体进行投标,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需要投标人签字或盖章的,均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12-14 17:00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复印件、word电子版发到1349285824@qq.com。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4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082018-01-05 16:00: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 ,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整)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51973165709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01-05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不予退还),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1100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人:王力

电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人:张婷婷、段丽伟     

电  话:0574-8717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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