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4-08 浏览量:130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除tj5111和tj5112标段外)及2号线二期(tj2219标段)止水胶采购。
2、建设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除tj5111和tj5112标段外)及2号线二期(tj2219标段)。
3、比选内容:遇水膨胀聚氨酯止水胶采购,用于车站主体与附属接结构接口处施工缝,施工缝规格(8~10)×(18~20)mm,数量暂定12500米。
二、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币种换算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为准】。
2、比选申请人可以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如为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明确为生产厂家;如为代理商的,须符合:a.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b.其代理产品的生产厂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提供境外生产厂家授权书或由境内总代理商授权;c.一个生产厂家或一个总代理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比选,且自身不得再参加比选,否则将都被比选人拒绝【如为生产厂家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或境内总代理商的授权书(境内总代理商同时提供境外生产厂家的授权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具有至少1个遇水膨胀聚氨酯止水胶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年份要求为2016年或2017年且盖有cma中国计量认证图章)【提供检测报告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具备近三年内与轨道交通建设单位签订过遇水膨胀聚氨酯止水胶供货合同的业绩【提供供货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比选项目的申请人,需携带比选报名申请函(附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至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大楼(北楼)905办公室进行报名。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参选人,发放比选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4月11日17时前。
四、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5室(北楼)
邮 编:315101
联系人:葛紫燕、施海涛
电 话:0574-83881743 83883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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