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2-06 浏览量:1917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5h02/zb-3a、fh-cg-18005
交易登记号:g3302010000003754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导向标识、灯具)采购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4】653号文批准建设,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浙发改设计【2016】3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导向标识、灯具)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估价:品目一:约1030万元;品目二:约2984万元。
2.2 建设地点:宁波市。
2.3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线路全长约16.73km,设车站15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7座,平均站间距约为1151m,一期工程从小里程到大里程依次为:高塘桥站、句章路站、鄞州客运总站站、南部商务区站、鄞州区政府站、四明中路站、锦寓路站、钱湖北路站、仇毕站、儿童乐园站、樱花公园站、体育馆站、明楼站、中兴大桥南站、大通桥站,在南端设首南车辆段一座。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全长21.59km,地下线0.84km,高架线20.39km,过渡段0.36km,设9座高架车站,姜山站、鄞州工业园东站、甬江村站、鄞州工业园西站、方桥站、竹产业园站、蒋家村站、大成站、金海路站,在奉化蒋家村站附近设主所一座,线路终端设停车场。
2.4招标范围: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导向标识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灯具供货及其相关服务。
2.5 计划供货时间:18个月。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供货要求要求。
2.7 品目划分:2个品目。
品目一: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导向标识。
品目二: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及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车站公共区装修甲供材料灯具。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品目任意投标。选择参加多个品目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品目一: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导向标识生产厂家(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品目二:
①在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灯具生产厂家(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②所投设备(不含异型灯)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证书)。
(2)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3.2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
3.3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2月6 日到2018年3 月 14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18年 2 月 12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金额:品目一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整,品目二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整,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①: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直接缴入以下帐户。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001 | 15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8473164269 |
002 | 5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7171298783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3 月 14日16时00分 (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上述标段号001对应品目一,标段号002对应品目二,且银行帐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若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投标保证金 。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18年 3 月20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开标室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项明伟
电 话:0574-83882305
传 真:0574-8388218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横港路79号(地铁项目部)
联 系 人:王凯、陈俊
电 话:0574-88390287
传 真:0574-8839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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