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测量仪器设备租赁公告
1、公告时间:2018年 7月13日
2、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测量仪器设备租赁项目(本项目采用公开比选的方式进行)。
3、本项目租赁设备为:一套测量仪器设备,具体清单及其使用情况见下表。
编号 | 品牌.型号 | 名称.配置 | 测量仪器设备使用情况 |
1 | 徕卡gs15 | 基准站 | 本套测量仪器设备于2014年购置,至今未使用。 |
2 | 徕卡gs08plus | 流动站 |
3 | 徕卡ts30 | 超高精度全站仪 |
4 | 徕卡ts09plus1”r500 | 全站仪 |
5 | 徕卡dna03 | 电子水准仪 |
6 | 佳能ipf650 | 绘图仪 |
4、租赁期限:该设备租赁期共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5、租赁底价:本项目设置每月基本租金底价为人民币(小写) 4000 元整(大写:四仟元整),租赁报价不得低于招租底价,每月租金报价以元为单位(整数报价,不保留小数),如意向承租单位谈判报价未达到基本租金底,出租方有权终止谈判出租流程。
6、承租方资格要求:①承租方要求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成立的法人、其他组织;②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领取比选文件事宜
领取比选文件时领取人需提供以下资料①参加比选人员为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提交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均需加盖公章;②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比选的,提交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并均需加盖公章;③参加比选人员为自然人,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8、比选文件领取地点:宁波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415办公室。
9、比选文件领取时间:本公告发布日起7个工作日内。
10、其他信息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人:李新文,陈佳枫
联系电话:0574-83882117 83882118
宁波市轨道交通监测监护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