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06 浏览量:4377
公告时间:2018年9月6日
招标编号:zb-5a-qt-18048
交易登记号:g3302120000004282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系统集成服务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车站设备系统集成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19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3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线路西起鄞州区布政,经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016.688m,为张家潭站至同德路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24.855m,为民安东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
本工程设经堂庵跟车辆段,由布政站接轨;设前殷停车场,由泗港站及曹隘站接轨。
2.3 招标范围:在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建设过程中,代表和协助业主对5号线一期工程车站设备系统(包括通风空调系统、低压及动力照明系统、给排水及消防系统、自动扶梯及电梯、站台门系统、综合监控系统、自动售检票系统、车辆段工艺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设备招标配合、设计联络、设备生产监造及设备出厂检验、设备到货管理、设备安装督导、调试管理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
(1)在合同签订后10天内提交工作方案;
(2)服务期限:39个月(2018年11月1日至2022年1月31日),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2.5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中的质量要求。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投标人须具有下列资质条件之一:
(1)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具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出生日期不早于1963年7月1日。
3.4其他要求: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9月6日到2018年10月8日16时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汇票或银行电汇形式的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 金额 (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帐号 |
001 | 1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58470087965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8年10月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须采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人。
5.3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1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联 系 人: 项明伟
电 话: 0574-83882305
招标代理机构: 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 张洁、段丽伟
电 话: 0574-87689053、87179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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