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9-12 浏览量:4917
公告时间:2018年09月12日
项目名称:2018-2019年度综合物业分公司物业外墙清洗项目
项目编号:zhwy-fzb-bx-18021
根据宁波市轨道交通物业鼓舞要求,结合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以下简称“综合分公司”)的实际需求,现对2018-2019年度综合物业分公司物业外墙清洗项目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发起人为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一、项目地点: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下辖各车站、停车场、车辆段及甲方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清洗地点 | 暂估外墙面积 | 备注 |
轨道交通建设指挥部 | 20169 | 玻璃幕墙外侧玻璃幕墙 面积含内部西侧玻璃斜面,occ高空会议室 |
天童庄车辆段 | 36431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黄隘车辆段 | 28057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朱塘村停车场 | 6000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东外环停车场 | 5400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江南停车场 | 4600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轨道交通治安分局 | 8500 | 涂料、石材、玻璃表面 |
说明:外墙面积为年度暂估外墙清洗面积,实际清洗面积以甲方要求为准。
甲方如提出需增加清洗面积的,费用参照本次比选标准。
本项目须由比选申请人进行现场勘查,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前往,物业部联系人:钱凌云 电话:83883207,比选申请人领取比选文件视为对本文件内容无异议。
三、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
具有外墙清洗、清洁服务、物业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3.2其他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为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企业成立时间不少于 2 年。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比选申请人须在宁波市范围内须有固定的营业/生产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明或产权租赁协议)。
比选申请人须提供2017年财务报表。
3.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申请人须携带以上资质文件的原件、复印件,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比选文件。如领取比选文件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4.2 时间:2018年 09 月 12 日至2018年 09 月19 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11:00,下午13:30——17:00。
4.3 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205办公室(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4.4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官网www.nbmetro.com比选公告栏
五、报价截止时间或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时间、比选时间及地点详见比选文件。
六、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联系人:严昊辰 张维
电 话:83883789
传 真:83883289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