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时间:2018-10-11 浏览量:1584

公告时间:2018年10月11日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px-zh-2018-001

一、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培训学院”)成立于2018年3月19日,是一家秉承“激情、创新、快乐”核心价值观,创新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打造轨道交通培训服务一流品牌的企业。随着业务的发展及自身采购需要,培训学院的合同项目逐渐增多。需选定一家服务单位同时具备造价咨询、招标代理资质和能力帮助配合我们更好地完成各个合同项目。

二、项目内容

配合做好培训学院合同项目的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预算编制/审核、招标代理等)。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比选申请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单位)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及招标代理能力。

四、履约地点:宁波市。

五、报价

(一)按照《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09】84号文)标准收费基础上进行折扣率报价

1.造价咨询服务费计算方式:按招标人派单项目的控制价或变更审核预算价为收费基数,根据“收费标准”乘以投标人所报折扣率(n%)计算出造价咨询服务费。

2.本项目设置控制折扣率范围,控制折扣率上限为“收费标准”的70%(含),下限为“收费标准”的60%(含)。折后费用不足1500元的,按1500元计算。

(二)招标代理费按照《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计算表》(发改办价格〔2011〕534号文)标准收费进行报价。

(三)以上收费应包含所有国家规定课征的税费;除非在合同协议中另有规定,比选申请人所报的折扣率在合同实施期间不作任何调整。审核项目造价咨询单位不另收取追加费。

(四)比选人派单后,比选申请人须根据比选人提出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时间要求并遵循比选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及考核办法》,按时间保质量完成造价咨询和招标代理服务。

六、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一)封面

(二)比选报价书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授权委托书

(五)项目负责人委任书

(六)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服务工作方案

(七)人员组成表和人员简历表

七、比选申请文件的提交

    (一)密封要求:比选文件采用a4纸打印,不得活页装订,比选资料须密封装袋,并在外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电子稿壹份。正副本在封面上清楚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三)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09号培训楼411室)。

(四)递交比选申请文件起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2018年10月19日(在规定时间内未报价者视为自动弃权)。

(五)比选时间:2018年10月22日(星期一)14时30分

(六)比选地点: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09号培训楼105会议室。

八、比选办法

本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综合评估:项目总体组织实施方案、项目控制价的组织管理、服务方案、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等,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合作单位。

九、需求方及其他信息

需求方:宁波市轨道交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东环南路509号培训楼411室
邮政编码:315000  

联系电话:0574-89161606  

传真电话:0574-89161605  

联 系 人:李志娅,许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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