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慈城站公共艺术品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时间:2020-04-02 浏览量:1729

公告时间:202042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慈城站公共艺术品设计制作安装项目

项目编号:jfbx-2020-002

1. 项目概况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慈城站公共艺术品设计、制作、安装,详见比选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2. 比选申请人要求

2.1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1比选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且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比选范围相关内容。

2.1.2 其他:具有一个国内地铁公共艺术品设计制作项目的业绩或一个合同金额80万元以上的国内大型公共艺术品设计制作项目的业绩;【每个业绩需提供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相关材料需体现业绩内容】。

2.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不设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①具有从事公共艺术品创作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相关材料需体现业绩内容】

同时具有艺术系列相关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信誉要求

2.3.1 比选申请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违法行为记录(违法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3.2比选申请人单位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3.3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3.4比选申请人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经“信用宁波”(www.nbcredit.gov.cn/)查询无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不良信息或黑名单信息界定范围为被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公开比选。

2.5其它要求:比选申请人除项目负责人外需提供不少于1名主创人员。

主创人员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①具有从事公共艺术品创作经验【需提供至少一份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业主证明等业绩证明文件,相关材料需体现业绩内容】。

②同时具有艺术系列相关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和身份证的扫描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 比选申请人报名登记

凡有意参加本公开比选项目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0年42--20194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9:00--17:00(北京时间),持本人身份证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资料提交至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二楼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项目部,审查合格后比选发起人提供比选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

4.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589时30分,提交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3会议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比选申请文件,或未按规定编制及封装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发起人将予以拒收。

5. 比选时间和地点

比选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表必须于2020年589时30分前到达比选指定地点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103会议室参加比选活动。

6. 比选公告媒介

比选公告发布于宁波轨道交通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官网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

7.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比选发起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5室(北楼)

邮编:315101

电话:0574-83881743;传真:0574-83882187 

联系人:葛女士

比选代理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横港路79号二楼

联系人:季女士

 话:0574-87302750

监管部门: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同招标部

电话:0574-83888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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