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20 浏览量:1888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初期运营前安全验收评价,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初期运营前安全验收评价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全长约为35.95km,其中地下线24.45km,高架线11.2km,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高架车站7座,平均站间距1.49km。设慈城停车场1处,东钱湖车辆段1处,新设谢家主变和甬新主变,与2号线共用夏禹主变,共同纳入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
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后通段(明辉路站(不含)至金海路站),正线长约15.92km,共设6座车站,均为高架站,其中与机场快速路南延工程共建段长约11.588km。新设奉化停车场1处,与轨道交通3号线共用首南车辆段,新设蒋家主变电所一座,共同纳入宁波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说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正线线路长度约21.53km,共设9座车站,均为高架站,其中高塘桥站(不含)至明辉路站长5.61km,共3座车站,已于2019年9月与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贯通初期运营。)
2.3 招标范围:承担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初期运营前的安全验收评价服务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4号线、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后通段初期运营止,预计2020年6月30日开始,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相关规范、标准及《发包人要求》规定。
2.6 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5月27日16时00分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5月20日至2020年6月15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 金额:不少于人民币 贰 万元整。
5.2 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录获取本项目所投标段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截止日期:2020年 6月 15 日16: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
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5.3 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可用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代替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适用于银行电汇形式)或银行保函(适用于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形式)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采用保证金保险形式的,须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③银行保函正本原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给招标(代理)人;
④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⑤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⑥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6 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6.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联 系 人:柯宁、蔡科威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王锦、王宇、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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