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05 浏览量:1619
项目编号:yz-gczb-2020200
本招标项目前殷区块一期配套道路工程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鄞发改审批[2020]11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人民政府,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招标代理人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建 设 地 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邱隘镇前殷区块。
建 设 规 模:包含潘火路和后殷路。潘火路(金达北路—新杨木碶河)为城市次干路,长980.41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8米,包含新建桥梁两座(1号桥跨径布置:10 13 10 6m简支梁;2号桥跨径布置:6 13 16 13 6m简支梁);后殷路(潘火路-环城南路)城市次干路,长315.37米,标准横断面宽度为28米,包含新建桥梁一座(1号桥跨径布置:6 22 6m简支梁)。
项 目 总 投 资:约46435万元。
招 标 控 制 价:10960万元(其中交通科技设施工程204万元;电力排管工程348万元)。
计 划 工 期:540日历天。
招 标 范 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道路及附属工程;桥梁及附属工程;排水及管线工程;照明工程;景观工程;交通科技、电力排管及环卫设施等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及给水工程等的统筹协调配合工作(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 段 划 分:1个。
质 量 要 求:按国家和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包括由专业部门单独验收的内容,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
安 全 要 求:合格,并争创宁波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不得评为d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4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同时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 拟派项目经理应无在建项目(同一工程项目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具体按照甬建发[2016]200号文件执行。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3.6 其他:
(1)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须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须在系统录入信息的,相关内容应在系统中审核通过;
(3)投标人已按规定办理人工工资支付担保(保函信息)且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地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外的,其人工工资支付担保在系统中须显示登记地为海曙区或江北区或鄞州区或宁波市区。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无正在被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公示或被鄞州区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提供承诺书。产生预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将在公示前对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信息进行查询,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招标人将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失信信息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yinzhou.bidding.gov.cn/)”注册成功后,在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投标人必须在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 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中下载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服务指南中的《3.0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企业信息库操作手册》和《建设工程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5.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成功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8月26日9时30分。
5.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的鄞州区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http://220.191.214.173:8080/index)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5.4 防疫期间,请各投标单位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疫情防控期间电子开评标注意事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地产开发分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574-83888632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9楼
联系人:李薇、范琦
联系电话:0574-89086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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