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13 浏览量:1175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20】13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址: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宁波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线路全长9.05公里,设兴海南路、华业街、客运北站、镇海大道、骆驼北站五个站点,均为地下车站。线路起始自5号线一期兴庄路站的西端,线路向西,于规划锦堂路口转向北行进,下穿北环快速路和铁路后,进入镇海新城沿慈海南路向北行进,终于骆驼朝阳停车场。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二期工程的车站和区间(含附属工程),以及车辆段、停车场和变电所等项目的建筑/安装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雇主责任险,保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实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人防工程、轨道工程、装修工程、常规设备安装工程、系统设备安装工程、机电设备调试及试运行、临时工程等。
(2)工程影响范围内管线改迁工程、交通疏解、绿化改迁、市政道路破除和恢复,以及市政设施拆除、改迁、保护及恢复等前期工程。
(3)工程设备及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施工材料、装修材料、常规设备、系统设备、车辆及车辆段设备等。
(4)其他与上述工程建设相关的项目等。
注:上述3号线二期工程范围包括同步实施7号线镇海大道站工程。
具体内容详见《发包人要求》。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工程所有人对全部工程签发完工确认表或验收合格或工程全线通车试运营开始时止(按后发生者为准),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服务期限。
2.5 标段划分:1个。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保险业务经营许可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保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授予项目负责人不低于每次事故人民币5000万元(乘以承保比例)的独立理赔决策权;
3.2.2具有10年以上保险工作经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0日16时00分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13 日至2020年 12 月 8 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 年 12 月 11 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联 系 人:王力、朱禹卿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横港路79号
联 系 人:王宇、王锦、屠世侠
电 话: 0574-88353561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