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11-30 浏览量:883
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5号线一期工程自布政站至兴庄路站,线路长度约为27.921km(上行线,含断链),其中地下段长27.605km,地面明洞段长约0.316km。线路西起鄞州区布政,经鄞州西部地区、石碶中心区、鄞州南部商务区、东部新城、宁波国家高新区和镇海新城南区等区域,止于兴庄路站,并预留延伸成环条件。一期工程共设车站22座,均为地下站,其中换乘站10座,分别与1、2(两次)、3、4、6、7、s3、k1、s4/k2线换乘。全线平均站间距1.3km,最大站间距2016.7m,为段梅路站至金房站区间;最小站间距724.9m,为民安路站至会展中心站区间。
5号线一期工程共用1号线东环南路线网控制中心;设主变电所2座,分别与2号线共用双桥主变电所,与4号线共用下应主变电所;设经堂庵跟车辆段,由布政站接轨;设前殷停车场,由富强路站及海晏南路站接轨。
2.3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设备供货及相关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6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3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技术性能指标:《供货要求》中加注“*”号的条款不允许负偏差(如有)。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
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为12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制造商(如外币注册的按开标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中间价进行转换)。
3.2 本次招标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委派项目负责人一名;
(2)投标人所投设备须具有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3.5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25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7日12:00。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 300 元,售后不退。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30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bidding.gov.cn)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 标 人: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
联 系 人:孔常艳
电 话: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严旭东、段丽伟
电 话:0574-87179297、87689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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