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19 浏览量:3720
交易登记号:g3302010000006157001
建设(招标)单位: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单位: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4号线延伸工程勘察设计总承包
概算造价:4号线延伸工程:①岩土工程勘察费(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折扣率:40%;②工点及系统设计费折扣率:80%;③其他费用【不含本条①、②费用】:636万元;
7号线工程:①岩土工程勘察费(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折扣率:40%;②工点及系统设计费折扣率:100%;③其他费用【不含本条①、②费用】:7995万元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09时30分
公示时间:2021年3月19日至2021年3月24日
预中标单位:上海市隧道工程轨道交通设计研究院/中国铁路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展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预中标单位资质资格: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评标得分:/
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格证书名称和编号:陈海龙/高级工程师 17c2050126
预中标价:4号线延伸工程:①岩土工程勘察费(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折扣率39.00%;②工点及系统设计费折扣率79.00%;③其他费用【不含本条①、②费用】6273000元;
7号线工程:①岩土工程勘察费(含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折扣率39.00%;②工点及系统设计费折扣率98.50%;③其他费用【不含本条①、②费用】78905000元。
工期(交货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目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1、公示期间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反映:
项目招标(代理)人电话:0574-89086898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评标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项目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投诉事项应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的,行政监督部门将依法不予受理。投诉渠道如下:
项目招投标监管机构: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电话:0574-87187749
传真:0574-87187296
邮箱:nbctc@163.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五楼
3.投诉材料模板下载请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