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2025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时间:2021-05-14 浏览量:472



招标编号:zw-zb-wj-21002

项目名称:2021-2025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1. 招标条件

2021-2025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劳务派遣服务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宁波市。

2.2项目概况:

基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派遣方式为:是直接从劳务派遣公司现有的人才储备中派遣符合招标人要求的人员二是劳务派遣公司向招标人推荐新的符合岗位素质要求的人员,经招标人确认后录用的。

2.3招标范围:

2021-2025年度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员工推荐入职服务及基层员工劳务派遣服务,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服务期限:48个月,预计时间为2021年6月起至2025年5月止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本次招标用户需求书要求。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

ⅰ标:主要负责服务地点为天童庄车辆段、江南停车场、慈城停车场、1号线(世纪大道站至霞浦站)的劳务派遣及推荐入职服务,劳务派遣人数约420人,推荐入职人数约60人/年。

ⅱ标:主要负责服务地点为黄隘停车场、东钱湖车辆段、东外环停车场、2号线(倪家堰至红联站)的劳务派遣及推荐入职服务,劳务派遣人数约350人,推荐入职人数约60人/年。

ⅲ标:主要负责服务地点为首南车辆段、奉化停车场、经堂庵车辆段、前殷停车场的劳务派遣及推荐入职服务,劳务派遣人数约290人,推荐入职人数约100人/年。

ⅳ标:主要负责服务地点为宁波轨道交通控制中心大楼(南北楼)、朱塘村停车场的劳务派遣及推荐入职服务,劳务派遣人数约160人,推荐入职人数约50人/年。

上述已列明服务地点及其他未列明服务地点,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及中标人的服务情况进行调整。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4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编制、装订和包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3投标人须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514日至2021531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1521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办理指南》。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陈工)。

4.7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202163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1630930分。

6.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7. 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ⅰ标:人民币2.4万元整;

ⅱ标:人民币2.1万元整;

ⅲ标:人民币2.1万元整;

ⅳ标:人民币1万元整。

7.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①银行电汇

收款人、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系统http://ggzy.bidding.gov.cn:60822/t9/(投标人自行登陆获取本项目保证金缴纳信息)

投标保证金汇(转)款时,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153116:00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②投标保证金保险(按标段分别投保)

保险保单出具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投标人应通过互联网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险,招标(代理)人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进行电子保单查询。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保险费用转账凭证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

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商业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本文件提供的格式。

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https://www.cyc-fund.com/?areacode=330200

采用线下银行保函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银行保函原件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银行保函应当编入投标文件中(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费用转账凭证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采用线上电子银行保函的,对银行保函编入投标文件不作要求)。

④担保保函

担保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担保公司出具,申请途径: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云采金服平台系统https://www.cyc-fund.com/?areacode=330200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担保保函费用转账凭证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

7.3其他说明与要求:

①投标保证金及担保服务费用应当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②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人交纳投标保证金;

③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187113(中国建设银行);15957422900、13958226228(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18969893892、18957480689(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4006906108(电子银行保函和电子担保保函服务电话)。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合约管理部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宁波市国资委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上发布。

10. 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综合物业服务分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浦港路66号

   人:严工

     话:0574-83883789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人:姜春辉、金明凤

           话:0574-88358137

       件:58398518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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