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方于 2014年12月4日递交的该项目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及海晏北路沿线17(3号线一期9座,海晏北路沿线8座)座桥梁的拆除、重建以及沿线其他工程遗留桩处理。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中标价:壹亿叁仟玖佰伍拾贰万伍仟壹佰贰拾元整(¥139525120.00)。 工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项目负责人(姓名):张晨阳,联系电话:13505751476 其他: ---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历天内到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与我方签订合同。在此之前按招标文件第 二 章“投标人须知”第7.3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特此通知。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