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06 浏览量:3826
交易登记号:15gc060323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5】445号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前期雨、污水管改迁及管线迁移配套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 工程规模:
宁波市轨道交通4号线工程起于慈城站,线路基本走向为:s319(江北大道)~慈城连接线~北环西路~康庄南路~双东路~翠柏路~苍松路~长春路~灵桥路~兴宁路~沧海路~首南路~钱湖大道,终于东钱湖站。
4号线工程全长约35.95公里,其中地下线24.45公里,高架线11.2公里(北环快速路共建段6.88公里已建),过渡段0.3km。全线共设25座车站,其中地下车站18座(已建成2座),高架车站7座(已建成4座),含换乘站6座(分别为6号线(翠柏里站)、1号线(大卿桥站)、2号线(宁波火车站)、3号线(儿童乐园站)、5号线(学府路站)、7号线(钱湖大道站)以及远景网中的k2线(应家站)、广元路站(8号线)、兴宁桥东站(k1线),平均站间距1.49公里。在慈城设停车场1座,在东钱湖设车辆段1座,共用位于1线东环南路站地块的线网控制中心,新设甬兴主变(原下应主变)和谢家主变(原洪塘主变),与2号线共用夏禹主变。
由于与北环快速路共建,换乘车站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和主变电站及控制中心资源共享,土建工程大部分已由先期实施的工程代建完毕,本次初步设计中不含以下内容:
轨道交通4号线与北环高架道路一体化共建段(ck4 834.822~ck11 716.262),包括应家站、广元路站、洪塘中路站和广厦怡庭站已实施完成的土建工程。
换乘站中大卿桥站、宁波火车站、儿童乐园站三座车站的土建工程。
夏禹主变站已由2号线工程实施。
控制中心:全市轨道交通1~6号线均在既有控制中心资源共享,已由1号线工程实施。
2.3招标范围:
(1)4号线工程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雨污水管线迁移及恢复(如需要回迁),包含管线迁移道路破除、清运及恢复(含处置费);
(2)4号线工程施工区域内对工程有影响的除雨污水管线以外的所有管线迁移配合,包含管线迁移道路破除、清运及恢复、余方弃置(含处置费)、临时围挡材料供应(含施工周期在三月以上的永久围档)、临时性管线改迁引起的遗留桩拔除或构筑物清理工作(含处置费)、工程统筹(包括管线定位放线等);
(3)招标人委托涉及4号线工程管线迁移中除上述内容的其他工作内容;
上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具体工作由招标人根据情况,按一事一委托进行实施。
2.4计划工期:
6年(2015年12月至2021年11月),具体工期按招标人要求进行调整。
2.5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ⅰ标段:江北区、江东区涉及的所有车站、对应区间及拆复桥:慈城站-慈城新城站-长兴路站-应家站-广元路站-洪塘中路站-广厦怡庭站-庄桥站-康庄南路站-双东路站;兴宁桥东站-白鹤站-儿童乐园站-宁波东站(具体站名以设计图纸为准);
ⅱ标段:海曙区、鄞州区(包括东钱湖区域)涉及的所有车站、对应区间及拆复桥:双东路站(不含)-翠柏里站-大卿桥站-柳西新村站-宁波火车站-兴宁桥西站; 宁波东站(不含)-环城南路站-潘火站-学府路站-金达路站-钱湖大道站-东钱湖站-设计终点站(具体站名以设计图纸为准)。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如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的,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任意投标;如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投标;但投标人均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选择2个标段的,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和装订,其项目人员可为同一套。开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超出可投标段数量的,否决其全部标段投标。[企业信用评价等级查询以开标当天“宁波市市政公用养护与轨道交通建设市场信息系统”的信用评价等级信息为准]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1月6日到2015年12月2日16时00分(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15年11月13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统一发放。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每标段人民币10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6264446117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2月4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编: 315101
联系人:谭刚萍、柯宁
传 真: 0574-83882155,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人:宁波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浦港路66号
邮编:315101
联系人: 王炉丹、范琦
电话:0574-89086898,15058429124
邮箱:774150476@qq.com
开户银行:温州银行宁波分行
账号:902000120190005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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