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11-18 浏览量:1509
交易登记号:15gc050121
本项目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已由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浙发改交通[2015]728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第一批)tjjlfh01标段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1标共分两部分:第一部分为高塘桥站~姜山站盾构区间,区间线路从宁波市轨道交通3号线高塘桥站南端头起始出发,线路需要下穿宁姜公路、外塘河(两次)、3号线出入段线(采用矩形盾构进行施工)、宁波绕城高速公路,之后到达盾构工作井。第二部分为高塘桥站~姜山站明挖区间,明挖区间由高塘桥站后盾构区间引出,至ck0 750接收井接收。
2.3 招标范围: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土建工程tjfh01标段【高塘桥站-姜山站盾构区间、明挖区间】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全过程监理与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相关服务。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监理任务、范围和内容》。
2.4 计划施工时段和监理服务期限:
(1)计划施工时段:30个月(2015年12月-2018年6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监理服务(缺陷责任期从宁波至奉化城际铁路工程试运营之日起算)。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 标段划分: 1 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以上资质均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 11 月 18 日到2015年 12 月 8 日16时00分前(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5年 11 月 23 日11:00时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陆 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66264446117。
5.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12 月 8 日 16 时00 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 12 月 11 日 9 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1901号4楼),具体详见楼道口指示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宁波日报上发布。
招标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系人:柯宁、周志勇
电 话:0574-83884587、0574-83882151
招标代理人:宁波凯翔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北路958号奥丽赛大厦714
邮 编: 315100
联系人: 朱雷挺、任晓云
电 话: 0574-83033198
传 真: 0574-83033196
邮 箱: 373174151@qq.com
开户银行: 宁波银行鄞州支行
账 号: 53010122000097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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