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轨道交通组织开展2017年度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系列培训

时间:2017-03-28 浏览量:1361 稿源:综合部

  为切实抓好“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积极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员工法律素养,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基础引领作用,根据指挥部、集团公司《2017年宁波轨道交通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方案》(甬轨司〔2017〕3号),2017年3月24日,集团公司综合部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第一次企业法律风险防范培训。培训邀请了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浙海律师作为授课讲师。集团公司纪委书记张志松、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各分子公司干部员工近百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王浙海律师围绕公司法法律实务及风险防范主题,结合具体案例及我司实际情况,围绕公司法的基本概念、公司设立、公司治理结构、和股权转让等四个方面,深入浅出地讲解了公司资本制度改革,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的合法性及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基本操作等内容。

  此次培训重在解决集团公司干部员工在处理涉及公司法及具体运作中的问题疑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培训加深了干部员工对公司法基本概念的理解,也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提供了较为明晰的思路。

  下一步,综合部还将通过微信答题的方式对本次培训内容开展学习测试,促进全体干部员工对公司法基本概念的巩固与掌握,提升全员的法律意识,加大风险辨识、控制能力,推进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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