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01 浏览量:3770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投资函【2009】11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鼓东区间1号出入口(二期)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工程估价:约1031万元
2.2 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工程规模:出口段结构横截面积为27.9m²,基坑最深开挖深度为10.2m。
2.4 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鼓东区间1号出入口(二期)工程土建结构、地面排水、出入口外地面以上的装饰装修以及施工范围内建筑构物、广场、道路的拆复工程。
具体详见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5计划工期:10个月(2017年9月—2018年7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标段划分: 1 个。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公告停止投标活动且被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院查询时间为2012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注:1.投标人递交《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截止时间:2017年8月28日16:00时;2.投标人将《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文件项目经理委任书保持一致)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之日为准)。3.逾期提交的,按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应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日到2017年8月28日16时00分前(北京时间,以付款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7年8月9日11时00分前(北京时间),请将要求澄清内容加盖单位公章后将复印件、word电子版发到1255337869@qq.com。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下载费用发票在开标当日向招标代理单位统一领取。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5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1 | 金额(元整) 150000 | 形式 银行缴纳 | 收款人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工程建设) |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银行账号 402673160707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年8月28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或银行保函出具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③: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3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8月31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 宁波日报 上发布。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王力、宋华
电 话: 0574-83884628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方振中、杨泽民
电 话: 0574-88353561
邮 箱: 1255337869@qq.com
开户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账 号: 94160154740001955
户 名: 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