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08-18 浏览量:3906
公告时间:2017年8月18日
招标编号:zb-1a-qt-17029
交易登记号:17060001
项目名称: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vem机位租赁经营项目
1.招标条件
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vem机位租赁经营项目已由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立项审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2工程规模: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全长20.878km,共设车站20座,包括高架站5座,地下站15座。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车站内共20个vem机位租赁经营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
2.4经营期:36个月(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9月30日),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等规定。
2.6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投标人必须为在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成立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前(因公司重组或公司名称变更等原因导致营业执照颁发时间在2015年1月1日后的,出具函件说明并提供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证明文件)且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金为外币的,币种换算以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公告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人(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三楼)处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原购买投标人无需另行购买,需重新换取招标文件。
4.3 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请慎重购买。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5.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中兴支行
银行账号:94160154740001955
5.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5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1楼105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宁波市国资委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官网《市属国企招投标信息》专栏、宁波轨道交通官方网站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号901室(北楼)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柯宁、王晔
电 话: 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人: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横港路79号
邮 编: 315101
联 系 人: 杨泽民、夏琪巧
电 话: 0574-88353561
邮 箱:1255337869@qq.com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中兴支行
账 号:94160154740001955
户 名:宁波欣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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