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18 浏览量:4990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1tj5102tj5108标段施工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甬发改审批【2016】27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tj5101tj5102tj5108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浙江省宁波市

2.3 工程规模:

tj5101标段:布政路站位于现海曙区(原鄞州区)规划阳光南路与规划纬三路交叉口西侧,沿规划阳光南路呈南北向布置。本站周边场地开阔,东北象限为农田;西北和西南象限临近后塘河,沿河有110kv架空高压电力线;东南象限为朱郁村。

布政站为为地下两层岛式站台车站,,站台宽度约为11m,站前设交叉渡线兼折返线。车站结构外皮总长约为285.1m,标准段结构外皮宽约为 19.7 m,基坑深约15.55m;小里程端端头井基坑宽度约为36.4m,基坑深约18.35m;大里程端端头井基坑宽度约为23.8m,基坑深约17.08m;中心里程处顶板规划覆土厚度约3.073m

经堂庵跟车辆段~布政站出入段线由布政站引出,以2‰坡度向上,以r-600半径曲线偏转向北,以34.5‰坡度向上出地面,通过过渡段接入经堂庵跟车辆基地。出入段线施工范围内现状为农田,东侧为规划阳光南路,西侧为后塘河,沿后塘河为110kv高压线廊,距离区间结构最近处约20m

区间明挖段暗埋段为单层双跨矩形现浇混凝土结构,敞开段为u型槽现浇混凝土结构,明挖段长约342m,采用明挖顺筑法施工,底板埋深约为014m,结构净宽约10.9~16m

tj5102标段:段梅路站是宁波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第2个车站,车站位于云林东路和规划段梅路西侧,沿云林东路布置,云林东路道路现状宽约16米,现状道路为双向2车道 2条非机动车道。目前周边现状为村庄以及大面积的农田与河道。车站东北象限为宋严王新村,西北及西南象限空地规划为商住用地,东南象限空地规划为商业用地。

车站为地下两层标准岛式车站(站台宽度约11m)。车站主体基坑全长约191.60m,车站中心里程处顶板覆土厚度约3.114m;标准段采用地下两层单柱两跨(局部双柱三跨)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标准段基坑宽度约为19.70m,标准段基坑深度约16.45~16.78m;两侧端头井基坑宽度约为23.80m,端头井基坑深度约为18.12~18.50m。段梅路路站设有4个出入口及2组风亭。

tj5108标段:百丈路站位于海晏南路与百丈路交界口以南,沿海晏南路南北向设置,地下三层岛式车站。车站西南侧为水乡邻里小区,北侧为百丈路地下通道,车站东侧为一层公共卫生间(需拆迁)。

百丈路站为地下三层岛式车站,车站总长约144.1m,标准段宽约22.1m,站台宽度约13m。本站覆土约3.3m,车站底板主要落于(4)-2b粉质粘土层。有效站台中心处基坑开挖深度约24.16m,两端端头井处开挖深度约26.00m,明挖法施工,主体围护结构采用1000/1200mm厚地下连续墙。本站共设置3个出入口及2组风亭和1组冷却塔,其中c号出入口和b号风亭(含消防出入口)合建。 ab号出入口设在车站西侧,a号风亭设于车站东南侧,c号出入口与b号风亭合建设于车站东北侧,附属结构均为单层结构。

2.3招标范围:

tj5101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1标段【布政站(含端头井加固、出入口附属)、经堂庵跟车辆段~布政站出入段线明挖区间】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tj5102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2标段【段梅站(含端头井加固、出入口附属、拔桩)】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tj5108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土建工程tj5108标段【百丈路站(含端头井加固、出入口附属)】的施工(含设备安装配合、装修配合、验收、缺陷责任期修复、保修期保修等)

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计划工期施工服务期限

1)计划工期:48个月。招标人可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调整工期。

2)施工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包含前期调查阶段、计划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提供施工服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4]42号)规定的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tj5101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tj5102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tj5108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以上资质不含临时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3个标段投标。但所投标段数应符合甬城管联【201511号文件规定:

①信用评价等级为a级或b级的投标人,本项目批次)投标申请不受标段个数限制;

②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的投标人,本项目(批次)投标申请最多可选择其中1个标段的投标。

    投标截止时间前,由其委托代理人书面确定所投标段,未确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开标后,如发现投标人所投标段数量超出可投标段数量的,否决其全部标段投标。

选择2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编制和装订。

3.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异议截止时间:2017-08-25  16:00:00。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格式按照招标文件附件要求)】。

投标人应在2017年 9 月 14 日16:00时之前,将招标文件附件《要求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公章【附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五证合一的单位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委任书保持一致)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如以邮寄方式递交的,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之日为准)。逾期提交的,将按资格审查不合格作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8  18 日到2017 9  13 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3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金额:每标段不少于人民币80万元整。

保证金的缴纳形式:

形式: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标段号

金额(元)

形式

收款人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68871291744

002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6670086109

001

800000

银行缴纳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376671210774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2017-09-13  16:00:00(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温馨提示: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式: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具体承办单位为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形式:银行保函

银行保函应由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银行出具,银行保函需采用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提供的格式。

备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并将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或银行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编入投标文件中,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或银行保函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5.2.咨询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0574-87011280(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9 199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大厅指示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宁波日报 上发布。

8.凯发k8国际首页登录的联系方式

人: 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宁穿路3399901室(北楼)        

人:柯宁                              

   话: 0574-83884587                            

 

招标代理机构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  宁波市鄞州区邱隘民营工业区港路79   

人:  范琦李阳                              

   话:  0574-89086898                           

   箱:  11834339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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